为进一步深化龙安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全体干警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浓厚气氛,龙安法院四项措施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廉洁司法”活动。
一、提高重视,充分动员。要求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抓好“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廉洁司法”活动宣传动员,切实将活动开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对自查自纠做出周密安排,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部门负责人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三、多项结合,整体推进。“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廉洁司法”活动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作为提高人员队伍素质的有效载体;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使反腐败的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四、认真整改,注重实效。及时将查找出的问题归纳整理,建立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使整改效果更明显、更有效。并且继续落实整改落实报告制、整改情况监督制,对整改不力的追求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