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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法情并举 和谐执行

  发布时间:2014-05-30 09:39:24


针对全国执行难的情况,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和谐办案的原则,注重执行方式、法律权威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争取达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在执行安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执行李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态度极其强硬,蔑视法律权威,声称自己没钱,坚决不会还钱,法院愿意怎样就怎样。鉴于这种情况,龙安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予以拘留。在此期间,被执行人李某父亲突发脑溢血,在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治疗,被执行人李某在拘留所得知后,情绪十分激动。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去拘留所,安慰被执行人李某。李某表示如果法院提前解除拘留,自己一定会把借款还上,绝不再当“老赖”。考虑到李某家里出现的突发状况和其很有诚意还款的情况,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让其尽快去医院照顾病重的父亲。

解除拘留的次日,李某就将款项全部交到法院,满含泪花地说道:“谢谢法院对我提前解除拘留,让我能去医院照顾病重的父亲,想想自己以前的言行,自己很惭愧,今后坚决不会再当“老赖”,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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