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精神,坚决刹住不正之风,严禁车轮腐败。龙安法院从源头上、管理制度上、监督体制上,采取“一书一查一制度”强化公务车辆和警用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在车辆管理方面成效明显,实现了“零事故”、“零违规”。
一是实行公务车辆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5月6日,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各部门负责人、车辆使用人签订了车辆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使用公车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严格进行问责追究,确保公车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每周党组集中检查,加大监管力度。由办公室、监察室牵头,对车辆使用、停放情况每周检查三次,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龙安法院党组每周不定期对本院警车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真正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三是建立健全公车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公车使用有章可循。修订和完善了《龙安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警车)管理的若干规定》,从公车调度、车辆使用、保养维修、车辆保管、驾驶员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今年以来,机关和派出法庭车辆使用均履行派车手续,详细填写用车人、用车任务、出车时间、目的地等信息,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有效遏止了公车私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