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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五个强化”提高审判绩效

  发布时间:2014-05-04 17:37:39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按照 “目标定位高、工作措施硬、队伍建设强、工作作风实”的工作要求,坚持“五个强化”推进审判绩效不断提高。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绩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 “绩效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以绩效考核为引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强化责任担当。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义务。在全院中层干部、院领导办公桌摆放“党风廉政建设亲情寄语”和“绩效提升年责任目标”两个提示桌签,增强责任担当意识,盯紧盯牢目标。

强化督导落实。一是工作通报制度化,审判质效(包括案件评查)、信访工作、执行工作、司法宣传及信息、调研工作,每月至少书面通报一次。二是预警提示常态化。每月审判例会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针对不足预警提示。

强化审务公开。继续推行绩效考核“每月一星”制度,在院内设置“审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按照审判、执行、综合三个序列,细化到部门和个人,并根据成绩评出“每月一星”。纪律作风检查情况、会风会纪情况、考勤请销假情况等均定期汇总、公示。

强化奖惩机制。规定凡审判质效、执行、涉诉信访、专项审判、党风廉政建设等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年终评先、晋职晋级优先考虑。年底单项工作在全市绩效考核排名后两位的部门负责人,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开检讨。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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