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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恐挨打报警后逃逸 内心遭谴责自首求轻罚

  发布时间:2014-04-24 08:50:56


肇事逃逸屡见不鲜,逃逸之前先报警,报警之后再逃跑,良心不安终投案自首的却是很新鲜。

2013年1028日晚,杜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与行人董某某相撞,造成董某某受伤,车损一辆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杜某某马上让路人张某报110120,然后就离开现场到路旁等着,看到120车和警车到现场后,杜某某因害怕被打,乘出租车逃离现场。

2013年114日,杜某某到安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二大队投案自首。董某某被送到安阳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0131111日死亡。经安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二大队认定:杜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龙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被告人杜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为惩罚交通肇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不受侵犯,被告人杜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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