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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鬼迷挪资金 从此悔恨后半生

  发布时间:2014-04-24 08:44:02



吴某在安阳市蓝天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驻湖北省荆门市办事点工作期间,负责与荆门市钢铁集团华南钢铁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的货物入库、检验验收、资金往来结算等工作。吴某在湖北工作期间染上了赌博恶习,很快就将存款花光,这时他想到了公司的货款,心存侥幸挪用了货款,最终被公司发现,报案至公安机关。2014327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挪用资金案件,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1年期间,吴某利用蓝天公司负责人的便利条件采用不交或少交荆门市钢铁集团华南钢铁有限公司结算给蓝天铁合金有限公司的货款,将之占为己有,前后共约56万余元。201210月,公司派人去荆门对帐时发现了吴某占用货款的事情,吴某爱人先后将挪用的56万余元还给蓝天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了公司谅解。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身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56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吴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挪用资金的金额已全部退还公司,取得了公司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挪用资金犯罪,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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