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某沉迷于网络游戏,为买游戏装备已花去近万元,也欠下别人许多钱。季某和王某是同村人,季某曾在王某家的网吧当过网管,了解到王某经常把每日周转的现金放在家中,便心起贪念,最终身陷囹圄。
2013年9月27日下午,季某骑车来到龙安区东风乡辛庄村王某家中,向王某家中保姆假称借厕所,乘保姆不注意,来到王某家二楼卧室,用从衣柜里翻出来的钥匙打开抽屉将24500余元现金盗走,并将盗来的钱挥霍一空。经过被害人调取大门口监控,发现以前在他家网吧当过网管的季某在9月27日下午来过他家,他当即就起了疑心,随即报了警。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季某趁人不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季某有前科,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季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