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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积极推行人民观审团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13 15:52:54


2013年以来,龙安区法院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人民观审团成员参与案件审理新模式。

2013年刑庭和少年庭分别选取了一起案件,结合量刑规范化工作随机选取陪审团成员参与案件审理,增加了庭审透明度。目前两起案件已审结,全部服判息诉。为使人民陪审团成员更有效的参与庭审,我院积极开展了对人民陪审团成员的培训,安排部分党组成员和业务庭庭长担任培训指导人员对部分人民陪审团成员进行了培训。

龙安法院同时作为人民观审团参与案件审理试点单位,2013116日、7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人民观审团成员参与庭审案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人民观审团旁听了两起案件,并向合议庭提交评议意见供其参考。

开庭前,合议庭成员向人民观审团成员介绍了案情、送达了起诉书复印件、介绍了案件争议的焦点及适用法律和证据规则。

庭审结束后,观审团成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其中针对王常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观审团成员认为被告人王常德认罪态度较好,已经全部退出非法所得,且已年近70岁,可以酌情考虑从轻处罚。合议庭充分听取了人民观审团意见,对观审团的意见在案件进行合议时将做为一个方面充分考虑,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判。人民观审团成员、群众代表发言认为,庭审公开透明对广大群众有很好的教育作用,法院充分听取民意,判决合法合理合情,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人民观审团成员、人大代表发言认为,此模式推进了司法民主化,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

人民观审团制度是我省在人民陪审团试点基础上又一种群众参与司法的创新模式。人民观审团成员参加法院庭审并可以独立发表意见,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参考。组织人民观审团观审法院审理案件,创建了司法民意沟通表达新机制,可以使人民法院判决更加公开、公正,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司法民主,同时也扩大了法制宣传,强化了司法的民众基础。人民观审团成员参加庭审是一种新模式,龙安区法院将通过不断实践逐步规范完善。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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