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一根网线引发斗殴 一人受伤一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15 09:05:50


本是朋友,却因为一根网线产生争执并打架,最终一个受伤一个获刑。近日,龙安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小陈(化名)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210月一天深夜,郝军(化名)家中租客向他提出,想安装一根网线。郝军想起了同村朋友网线管理员小陈,便给其打电话,没想到小陈以屋内的网线不归他管理为由一口回绝。这让郝军觉得特别没有面子,搬了梯子就将网线弄断,然后出门。

不久,小陈就接到该村几名用户反映电脑无法上网的电话。网线接好后,小陈便赶到郝军家中质问,没想到扑了个空。郝军得知小陈来过,便给其打电话,两人在电话中又展开激烈争吵,还相约到村头见面。

想到可能要和郝军打架,小陈便从家里带了一把长刀。两人在村口见了面,几句不合便扭打在一起。争斗中,郝军的左手被刀刃划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之后,村民将两人拦去,随即被接到报警被赶来的民警带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陈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一人轻伤,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宣教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60474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