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围绕“管案”和“管人”,将审判管理与绩效考评相结合,从四个着力点优化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助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一、着力全面监管保障审判质量。该院以提高审判质量为重心,“事中”与“事后”监督并重。“一把手”亲自挂帅,与审委会委员组建新型庭审评查常规化队伍,每月抽查庭审,现场观摩、现场评议、现场打分。通过庭审评查常态化机制的建立,促使庭审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注重“司法产品”责任查究,每月从网上已结案件中抽取15%的卷宗,由专职评查员进行评查、讲评,对“问题案”、瑕疵卷查究、通报,并限期整改;裁判文书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评查,优劣等次分别进行点评并展示;发回改判案件被列为重点评查对象,由承办人7日内写出自查报告向审委会汇报。
二、着力依托“网上管家”提升效率。通过网上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对审限过半案件、临届审限10日案件进行监控并逐案提示和督办;对扣除审限、延长审限严格审查,书面层级报批与网上扎口管理“双把关”;报结案件须持裁判文书、送达回证报审管办查验并网上扎口审批。“网上管家”保证了法定审限内正常结案,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杜绝了 “隐性”超审限。
三、着力平时“月考”激发队伍活力。加强平时考核,变以往年终一次“大考”为现在每月一次“小考”。该院将审判质效考核指标量化到部门和法官个人,每月统计成绩并张榜公示,还根据“成绩单”评出优胜者。案件发回、改判率、上诉率、结案均衡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均精确到人,一目了然,起到了激励和鞭策作用。另外,通过审判管理例会等形式,对审判质效、绩效考核等相关业务进行通报、讲评和培训,推广先进做法,发现落后成因,及时查漏补缺。
四、着力强化庭长、院长审判管理职责。审判管理不是审判管理办公室的“独角戏”,需要依靠庭长、院长的管理职责才能增强实效。该院每季度、半年召开审判管理专题推进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向“一把手”院长、主管院长汇报包括审判质效、涉诉信访、综合信息、宣传、调研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差距、问题、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明确庭长、院长所承担的监督管理职责,使庭长、主管院长、“一把手”能够准确把握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发挥管理、协调、沟通的职能作用。此外,该院规定,月考评成绩三次以上居全院后两位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在年终述职大会上分别发言检讨。
2013年1-5月份,龙安法院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35%;上诉案件数、发回、改判案件数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以上;结案均衡度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3个百分点;无新办案件产生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