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注重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做到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与保护受害人利益并重,既不放纵犯罪,又使被害人及时得到应有合理的经济补偿,实现了打击犯罪与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有机统一。
一、增强责任心,提升公信力。不断增强法官的政治修养,提升公信力的同时,积极组织法官研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调解技巧和能力,为做好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查清情况,找准切入点。查明案件事实和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征求双方对附带民事部分的态度,了解被告人家庭财产状况,赔偿能力状况;了解被害人要求赔偿的数额,力求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
三、把握症结,化解矛盾。查明被告人实施犯罪的起因,准确把握案件的症结,对被告人讲法律、法规,做好批评、说服工作,使其认清罪行,端正态度;让其换位思考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刺激。对被害人着重于安慰、劝导、解怨释仇,缓解对立情绪,加强法律释明工作,促使其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
四、区别情况,对症调解。根据个案情况决定调解的侧重点,对双方对立情绪不大的,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法,如对相邻关系引起的伤害案,让当事人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尽量取得相互谅解;对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采用背对背方法,结合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向被害人说明用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力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五、借助外力,协助调解。熟悉案情的同时掌握案外情况,积极深入被告人居住地走访邻居、进行社区调查,充分了解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状况和赔付能力,掌握赔偿信息,充分利用被告人的亲情、友情、邻里等关系,发挥法院、律师、基层组织、被告人单位、亲友等多方面的作用,促使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