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最高法院、省高院提出的进一步转变法院工作作风要求,龙安区人民法院大力加强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访“五个窗口”作风建设,坚持用热情细致的服务接待每一位到院办事群众,树立良好法官形象。
一是将立案服务作为高效便民“窗口”。立案庭干警仪表庄重整洁,对到院当事人服务周到,坚持首问负责接待制和导诉制,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充分享受到“一站式”诉讼服务的高效便民。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对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案件及时予以化解,打造优质审前服务平台。
二是将规范庭审作为阳光司法“窗口”。严格庭审规范,严肃庭审纪律,悉心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坚持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原则,让“胜诉者赢得理直气壮,败诉者输得心服口服,旁听者听得清楚明白”。
三是将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公信“窗口”。严把制作关,做到裁判文书案件陈述清楚,裁判结果正确,说理充分、透彻,繁简得当、制作规范。充分利用送达判决书契机开展辩法析理与判后答疑工作,公开接受监督,让群众通过裁判文书感知到法官、法院和法律的公正。
四是将执行和解作为纠纷化解“窗口”。树立文明执行、和谐执行观念,不就案办案、机械执行,不搞“节假日执行”等扰民行为,不在被执行人家中婚丧嫁娶等时机强制执行,对暂时遇到困难企业留有余地,通过执行和解等手段,力争实现双赢。
五是将信访接待作为畅通诉求“窗口”。对来访群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笑声”,听取陈述耐心、处理信访细心,让上访群众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出气、有地方解忧,在温情接待和耐心答疑中,促使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