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是司法的生命力,是人民法院立院之本。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促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龙安法院充分认识到司法公信的重要性,从五个方面着手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一是从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入手,夯实司法公信力建设的思想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
二是从提高法官素质入手,改进司法作风。去年以来,龙安法院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开办“法官讲坛”,鼓励干警撰写调研文章,形成了学习、讨论的良好氛围,逐步实现法官由知识型向能力型、普及型向专业型、经验型向素质型的转变。同时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章制度,提高法官的社会和法律责任感。
三是从抓实司法为民措施入手,方便群众诉讼。不断强化立案便民、诉讼便民等司法服务,从人民群众最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期待改进的问题做起,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是从坚持司法公开入手,让人民信赖司法。选择一些精心打造的司法公开项目,以召开新闻发布会、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上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法院的司法活动。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关切,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
五是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入手,提高裁判结果的公信力。龙安法院不断深化“两判前、一判后”制度发展,取得了“四升一降“的效果,即调撤率、服判息诉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上升,信访申诉率同比下降,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