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暴利,被告人王三(化名)铤而走险,从非法渠道购进假药,加价卖出,最终将自己送上法庭。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三家住安阳市龙安区,下岗后无稳定工作,无意间听别人说卖假药来钱快,王三便起了歪心。2011年9月份,经人介绍,王三和一名绰号叫做“小六”的男子接上了头,从“小六”处以三百元一箱的价格购进假药“复方甘草片”,再以四百五十元一箱的价格在租住地卖出。头两次交易时,王三还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但看无人查问,假药出手又快,便自诩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遂又大手笔一下购进十箱。就在其准备大赚一笔时,被安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其租住地抓获,假药被当场查获。
2013年3月21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王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深感后悔。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被告人因犯罪非法所得人民币1830元予以追缴,查获的假药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