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5岁的王老太太住在安阳市杏花村,最近她逢人便说:真没想到,我的那十年老案能执结,拿到赔偿款,真要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法官!
王老太太的案子发生在2001年元月5日晚上,由于天黑路滑,她将一袋垃圾随手扔到了邻居刘某的门口,刘某看见后便对其破口大骂并殴打,将其打成了轻伤。后来法院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王老太太经济损失。
由于刘某在监狱服刑,王老太太拿不到赔偿款,只有到法院申请执行。而刘某刑满释放出狱后,一直没有工作,家境十分困难,靠给别人打零工生活,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结果这一执行就是十年,承办人都换了三四茬。今年王老太太听说案子换了承办人,便赶紧到法院打听情况。案件新承办人郭法官热情接待了她,嘘寒问暖后,详细询问了案件情况。本着不让当事人多跑趟、白跑趟的原则,对该案件的执行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向王老太太承诺尽快执结该案。
人民群众的事再小对法官来说也是大事。随后的几天,龙安法院执行人员马不停蹄查询刘某在各大银行存款情况,以及在村委会有无补偿款项。并多次前往刘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释法析理。还帮助其找工作。但是法不治穷,这些工作对执结该案来说都是杯水车薪。
终于在春节前,龙安法院工作人员调查到刘某的一个远方亲戚经营工厂,经郭法官耐心说服、悉心调解,刘某的亲戚与刘某达成了劳动协议,由刘某的亲戚垫交执行款,而刘某则去其亲戚工厂工作偿还。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