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法院以进入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为目标,真抓实干竞进提效,通过“三个结合”,确保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实现全面提高。
一是健全制度与严抓制度落实相结合。首先实行制度化管理,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门制定审委会委员庭审评查制度、发回改判案件通报分析制度、均衡结案制度等,强化规范、约束性的办案机制。其次严抓制度落实,由一把手挂帅亲自对重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导通报。最后把具体问题抓细,如专门就每一审理部门每一承办人制作具体审判质效统计表,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在每月案件报结前,事前掌握指导和督促各审理部门按审判质效指标落实到位。
二是通报排名与奖惩机制相结合。每月20日召开全院工作讲评会,对二十三项审判业务指标、卷宗评查、综合工作、发回改判案件、审务督察等进行月通报。将宣传、信息、调研等业务绩效工作设定分值,连同审判质效得分情况一并进行综合成绩排名和个人成绩排名。制定并下发审判质效奖惩办法,按月评选、奖励“办案之星”、“调解之星”,通报、处罚考评成绩落后的法官,每季度小结、半年点评、全年汇总,根据业绩考核结果与干警年度考核相结合,在推荐、调整、提拔干部时作为重要依据,充分释放考核结果正能量。
三是全面提升与重点监管相结合。首先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制定《关于落实案件卷宗、裁判文书评查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由审委会委员担任庭审评查员,每月进行庭审评查并讲评。其次是建立发回改判案件监管跟踪机制。出台《发回改判案件定期通报分析制度》,规定发回改判案件原承办人七日内向审委会提交自查分析报告,由审委会进行点评、总结和反馈。第三是提高服判息诉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集中精力办好复杂案件,减少上诉案件比率。最后,加强审限管理。实时对延长、中止、扣除、中断审限四类案件预警、通报;实行网上审限审批确认、扎口结案和周报措施,跟踪监管,确保案件及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