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化名)曾因诈骗入狱一年,出狱后不思悔改,化身一变,自封为“市财政处长”,以帮人催债、介绍工作为由,多次诈骗,最终将自己再次送入牢房。近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李奇因犯诈骗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经审理查明,李奇为安阳市龙安区人,曾因诈骗入狱一年。出狱后,李奇无正式工作,又喜爱打牌,时常囊中羞涩,有时身上实在无钱,便去向亲戚借上几十块钱,转眼又输在牌场上。在牌场上,李奇结识了牌友陈琴(化名),闲聊中,李奇得知陈琴有几笔债务在外,便设下圈套,假称自己为“市财政处长”,自告奋勇,为陈琴讨债,但要收取一部分“劳务费”。陈琴要债心切,便一口答应下来,并分几次交给李奇两万余元。
骗钱到手,李奇转眼间便将这两万余“劳务费”输在牌场上,接下来陈琴就再也没见过他。陈琴几次打电话询问,李奇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有时,李奇还用陌生号码冒充催债人员发短信,向她“通报工作情况”,来稳住陈琴。久而久之,陈琴还是产生了怀疑,便到处打听,最终了解到所谓“市财政处”只是个子虚乌有的部门,李奇也非干部,而是无业人员。发现上当的陈琴报了警,李奇随即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