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法昭禅师曾写了一首描述兄弟情谊的诗:同气连枝各自荣,些些言语莫伤情,一回相见一回老,能得几时为弟兄;弟兄同居忍便安,莫因毫末起争端,眼前生子又兄弟,留与儿孙作样看。但是古往今来亲人之间造成的矛盾却屡见不鲜。近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就执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0年10月的一天,同为一墙之隔的陈姓表兄弟俩家,因为村里修路的问题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已年近花甲的陈家表兄动手打了表弟媳妇,随后两家人扭打在一起,表弟媳妇被打伤送至医院,后被确诊为颅脑损伤、左手指撕脱性骨折。而陈家表兄也因此被罚款和治安拘留。事后双方赔偿协调不成,遂诉之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陈家表兄赔偿其表弟媳妇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陈家表兄拒不履行履行义务,遂申请法院执行。
龙安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不辞辛苦多次前往当事人所在村庄了解情况,发现此案并不是不可调和。早些年陈家表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的时候,陈家表弟一家经常帮助接济,双方感情不可谓不好。但随着陈家表兄近年来有钱了,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容不得别人说自己半点不好,结果导致了以上兄弟阋墙的事。本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龙安法院执行法官顶风冒雨反复在两家之间奔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同宗同源、血浓于水说开来,终于做通了双方思想工作,订下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周围群众交口称赞,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