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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五个结合”建立庭审评查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3-01-17 10:10:25


 

庭审过程是司法公正的动态呈现,为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的目标要求,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将庭审评查活动作为打基础、上台阶、树公信的重要抓手,从五个结合着手全方位建立庭审评查活动长效机制。

一、庭审评查机制与强化审委会职能相结合。为进一步发挥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审理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打通庭审调研渠道,提升审判质量,龙安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实行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庭审暨庭审评查制度的规定》,自2013年起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庭审观摩评查制度,量化评查任务和时间安排,建立起庭审评查活动长效机制。

二、重点评查与随机评查相结合。重点评查的案件范围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及各级法院交办、督办的案件;各类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社会各界关注程度较高的案件;有上访隐患、苗头的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集团诉讼或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同时,从各业务庭预开庭排期表中随机抽选拟观摩评查案件。

三、个案反馈与总结讲评相结合。审委会委员主要从庭前准备、庭审程序、驾驭庭审的技能、技巧,合议庭成员之间的配合、法庭形象、庭审礼仪、庭审效果等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考评,现场填写《庭审评查计分表》打分。对于庭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点评,将整改建议及时向承办法官及办案部门反馈。院审管办负责收集、汇总审委会委员庭审评查点评建议,定期将各业务庭庭审评查得分情况及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和总结讲评。

四、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审委会拟观摩评查的案件,由院长根据案情需要,决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教授等参加旁听,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五、规范提高与科学考评相结合。通过审委会委员庭审观摩评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庭审质量。同时,将审委会委员庭审评查制度与法官考评机制相结合,庭审评查得分计入法官每月绩效成绩,纳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每半年评选出优胜庭审进行表彰。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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