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龙安法院进一步整合精干力量,强化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机制,倡导快速机动,高效亲民理念,一案一策,强化调解,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增加农民工维权意识,该院紧密结合目前开展的“千名法官进千企、访千村”活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厂矿、企业等进城务工人员聚集地开展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今年以来,龙安法院共走访企业70余家,开展法律咨询110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15次,发放法律宣传页300余张。
同时,案件主办人尽量多和原告沟通,了解其诉讼请求和证据情况,做好庭前告知工作,尽可能避免进城务工人员因为举证意识薄弱而造成权利得不到救济的情况发生。调解后,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及时跟踪督导用人单位及个人自觉履行给付义务。
日前,龙安法院审理的一起以进城务工人员为被告的工伤赔偿案件中,被告原某于2009年5月13日开始在原告安阳市某铅业有限公司上班,从事一线工作,后诊断肺部患有职业病,2009年8月20日离职,原告认为被告工作仅仅3个月就患上职业病,并经安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告为6级伤残与事实不符,要求重新鉴定,被告认为自己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恢复,伤情有所好转,再做鉴定估计会比原来的鉴定等级低,所以不予配合。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十分明显,都不肯作出让步,被告原某母亲情绪尤为激动,龙安法院民二庭法官了解到双方的对立症结,有针对性的进行了释法析理,耐心解释,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化解积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当即赔付11.5万元,维护了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