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杯老酒下肚,被告人陈某与王某便不知天高地厚,恣意闹事不说,还对赶来劝阻的民警大大出手,最终把自己送入了监牢。近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陈某与王某因犯寻衅滋事及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被害人吴某和朋友在某饭店聚餐,饭后开车准备离开时,被喝醉的陈某与王某率人拦下。二人声称吴某的车挡住了陈某店门口,不分青红皂白,将吴某和其朋友拉出车就是一顿乱打,致使吴某口鼻出血,倒在地上,人事不省。后经鉴定,吴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几名嫌疑人看到民警赶到,迅速作鸟雀散,只剩下陈某、王某二人趁着酒劲和民警胡搅蛮缠,并在拉扯中将民警的衣服和肩章扯坏。增援的民警赶到后,才迅速将二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陈某态度又蛮横起来,不但在录口供时拒不合作,还对值班民警拳打脚踢,后被现场的民警制服。酒醒之后,陈某与王某追悔莫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但法不容情,最终,龙安区法院审理此案,依法对两名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