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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生意把架打 致人重伤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11-05 09:33:30


      两家饭店由于生意竞争产生矛盾,多次发生摩擦,最终导致一场血战,造成一人重伤,两人轻伤的惨重后果。伤人者最终也因触犯了法律而站上了被告席,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和杨某分别在我市某物流公司附近开饭店。由于争抢生意,两家饭店之间时有矛盾,被告人张某曾带人将杨某饭店的玻璃、招牌、灯箱等物砸坏。20096月,双方因拉客先行发生争执,后在杨某带其亲属几人从张某饭店门前经过时,蓄谋已久的张某以为对方是来闹事的,遂持工具从其饭店内冲出,将对方三人打伤,自己和家人也不同程度的受伤。

得知闯祸后,张某等人追悔莫及,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然而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健康,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核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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