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2012年,龙安区法院取得区人大、司法局的支持,增选16名人民陪审员,这批陪审员有基层的民调主任、有熟知法律的仲裁员、有德高望重的调解员、有医生、有金融系统的员工,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数量升至46名。上岗前,龙安法院组织了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培训相结合,辅以资深法官“一帮一”传帮带、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使陪审员尽快进入角色,提高他们的参审能力和履职水平。
法院为激发陪审员的参审激情,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的物质待遇,对积极参与庭审活动的陪审员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给予适当补助。2012年龙安法院各类案件的陪审率达到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