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在前一阶段已曝光部分被执行人及限制其高消费名单基础之上,将对拒执被执行人曝光和限制高消费纳入常态化执行措施,对到期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逐批曝光并同时限制其高消费,让这些“老赖”曝光在群众面前,使其无处遁形,以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就在几天前,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让“老赖”无处遁形,该院在《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版曝光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在曝光的同时,又分别从乘坐交通工具、在宾馆消费、购买和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办公场所、购买车辆、旅游和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购买高额保险、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等9个方面,禁止被执行人上述消费。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责任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上行为。对违规人员,一经查实,法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同时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被执行人违反高消费限制行为的监督。该院在采取了上述措施的同时,又采取多项执行措施,严查被执行人财产。这些措施包括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展开联动,全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地产、车辆以及各种权益,必要时依法调查被执行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情况;采取较大规模的执行行动,适时进行集中执行,对经查实的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使一大批“骨头案”得以执结,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巩固这一成果,针对当前“执行难”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和该院执行局迅速研究并作出决定:将对拒执被执行人曝光和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常态化执行措施,对到期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逐批曝光并同时限制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