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法院立案庭为方便困难群众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诉讼费缓减免工作,致力于为群众提供质优高效的司法服务,让每一位经济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寻得到公平和正义。
首先,完善制度;制定了《龙安法院关于诉讼费缓减免工作的规定》。该规定包括了提出申请的范围、条件,审批的程序等。特别规定对于无经济来源的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要及时给予诉讼费缓减免方面的审核与审批。
其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制度落实。在立案窗口设置了提醒牌,提示经济困难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诉讼费的缓减免,还可申请法律援助。完善了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台账,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跟踪管理。
最后,对困难群众加强诉讼指导。立案时耐心询问当事人,关心、体察百姓疾苦,对诉讼能力较弱的经济困难群体积极进行诉讼指导;尽量一次性办清立案手续,当日立案,减少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能调解的争取立案前调解,促使纠纷早日化解,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