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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三措并举规范公车使用

  发布时间:2012-08-28 10:29:51


龙安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公车使用相关文件精神,三措并举,认真落实公车管理制度,加大公车督查力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全院公车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龙安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公车使用相关文件精神,三措并举,认真落实公车管理制度,加大公车督查力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全院公车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提升干警意识。组织全院干警共同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近期个别法院干警违规使用公车时间的情况通报>的通知》,强调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和交通法规,对全体干警进行思想动员和警示教育,在纪律上规范干警作风,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全体干警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全院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含警车)管理的规定》,从公车调度、油料管理、车辆使用、车辆保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该制度明确要求各部门要严格办理公务用车手续,凡因下乡或出差公务用车的,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派车单,不按规定办理公务用车出车手续的,一律不准发车。严格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公车管理,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于院内,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成立了以当日带班长为组长、当日值班干警为组员的龙安法院公车管理领导小组,下午下班后由值班干警检查公车停放情况,在《业务车辆夜间查岗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同时严格公车派出制度,出院公车必须持有《派车单》方可放行,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公车管理问题,切实提升公车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办公室、监察室定时跟踪公务用车情况,每月将公车油耗、公里数、维修等使用情况上报至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公务用车中有公车私用等违反规定情形,及时制止与纠正;在公车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实行领导责任倒查制,严肃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审批领导的责任。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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