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法院把2012年作为审判质效年,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是制定了发回重审案件重点评查与汇报制度。承办法官要对发回重审案件写出报告,向审委会汇报。
二是覆盖各个环节,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加强送达力量,提高送达效率,尽量压缩送达所占用的审限时间,为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高效解决纠纷打下良好基础。龙安法院由法警队协助立案庭负责送达工作。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送达不及时,或占用过多的审限,按照民诉法规定,案件将不能在简易程序规定的三个月审限内审结,只能按普通程序结案。另外,如果在送达过程中不能合理掌握送达方式,过多地适用公告送达,将大大拖延办案时间,案件就不能得到迅速解决。
三是创新审判管理,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宣判率。龙安法院建立了各项相关制度,定期进行各种工作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通报。还制订了审限通报及超审限惩罚制度;案件常规评查等制度;对办案积极、方法好质量效率高的承办法官进行通报表彰;促使全院上下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