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同学为妻子“介绍对象”,破坏其家庭,一男子酒后将妻子同学带回家中,持钢管将其打伤。虽然酒醒后嫌疑人追悔莫及,积极赔偿,但也难逃法律的责罚。
张某为安阳市龙安区人,由于长期失业在家,脾气暴躁,时常借酒闹事,多次醉后无端殴打其妻子。受害人小丽(化名)是张某妻子的同学,平时和张某妻子走的很近。张某怀疑小丽为其妻子介绍对象,时常酒后无故对其找茬。一日酒后,张某了解到小丽正在其家附近吃饭,便将她带回家中,质问小丽,并用钢管猛击小丽手臂、背部、腿部等处,将其打翻在地。后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头部、肩部、前臂多处受伤,左腿骨折,构成轻伤。
看小丽倒在地上,血流不止,张某慌了神,赶忙找来朋友驾车将其送往医院,并让妻子筹资5万元为其治疗,之后在朋友陪同下前往公安局投案。
近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健康,致一人轻伤,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张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