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法院加大审判公开实现“阳光司法”
作者:田小娟 宋子晶 发布时间:2009-07-21 10:21:45
为推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深入进行,确保活动取得新进展,跨上新台阶,龙安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两抢一盗”、“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活动的公开程度,实现“阳光司法”。在审理“两抢一盗”、 “涉黑涉恶”案件时,对当前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向社会公开发布案情简介、开庭日期、地点,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同时采取公开宣判、张贴公告等形式尽可能地公开审判结果,这样既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刑事审判的过程,受到法制教育,又可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震慑和威吓不法分子,使其改邪归正。
责任编辑:邢黎静
文章出处:龙安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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