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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三个强化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29 15:58:38


为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规范、保障、促进、服务”作用,强化“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形象、管理出公正”意识,形成有效的审判管理常态化模式,龙安法院在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监控等方面统筹兼顾、积极强化,加强审判管理。

一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快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的基础信息平台历程,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审限报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间,规定书面申请延期审理的,一律由院长审批,切实杜绝违规审批、中止和扣除现象。强化案件审限监控。在信息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管理,融入审限预警、自动排序、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的全程把握。

二是强化监控审判运行态势。通过数据和资料分析、研判审判工作运行的整体态势,及时发现影响均衡结案、制约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各种潜在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提出切实可行的审判工作决策建议。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系统录入制度。从审判管理工作需要出发,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审判格局。加强审判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客观反映全院真实审判状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规范对录入案件信息的更改制度,原则上一经录入不能更改。如确需改动需主审法官提出申请,主管院长签字后方能更改。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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