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法院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管理秩序”专项活动中,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一方面实行简化审判流程、从速从快审结的工作模式,严厉打击那些作案次数多、抢劫盗窃数额大、致人伤害、死亡等直接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另一方面加强调解、教育,充分保障好被告人人权。
一是对于涉少案件推行“五不”审理模式,不公开审理,对被告人不带械具、不穿囚衣,判决一般不适用财产刑、不剥夺政治权利;
二是全面实行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判前法律教育、判中认罪教育和判后服法教育,尤其针对当前社会犯罪主体多元化,特别是青少年和无业人员犯罪形势比较严峻的特点,牢固树立综治意识,积极利用庭审平台现场优势,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法制教育,做好教育挽救的犯罪预防工作,实现惩罚、改造和预防犯罪的有机统一,从根源上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
三是加强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采取“物质赔偿保障到位、调解外力借助到位、调解适度把握到位、被告人及受害人思想工作到位”的四位一体调解法,缓解社会矛盾与压力,实现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好转。
自开展专项整治斗争活动以来,龙安区法院审结的严打犯罪案件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率达100%,无一上诉,无一上访,亦无一抗诉,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足20日,90%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得到调解解决,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了司法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