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龙安法院坚持两个效果相统一

  发布时间:2011-11-11 16:45:54


龙安区法院衡量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是否取得实效,主要看是否有利于遏制和预防犯罪,是否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是否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对在本辖区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龙安法院克服各种困难无条件的按最快的速度审结;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有关群众旁听,用实际案例教育群众,宣传法律;组织法官对大学生犯罪率升高进行分析调研,有针对性的组织大学生旁听案件审理,并到辖区大中专院校上法制课,做普法报告;把圆桌式审判方式引入未成年犯罪审判,坚持惩戒、教育、感化相结合的方针,强化庭审教育和判后回访、帮教,最大限度挽救失足青少年;进一步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做到了案结事了;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排除当事人内心的疑虑,最大限度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案件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章出处:刑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6257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