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龙安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管理秩序”专项活动精神,严厉打击暴力侵财犯罪和经济犯罪,快审快结,宣判一起抢劫、盗窃案件和一起合同诈骗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杜志强、杜小强伙同他人经预谋后,于2011年4月29日凌晨2时30分许,持刀蒙面闯入中国石化安阳分公司第十加油站,抢劫现金2200余元及一部手机。另外杜志强还于4月7日晚盗窃他人现金24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志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告人杜小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杜志强有期徒刑五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判处杜小强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龙安法院宣判的另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冯建林、王纳新夫妇为还赌债,采用伪造房产证等手续,将自家居住的房屋一房多卖,诈骗数人现金27万余元。龙安法院依法判处冯建林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王纳新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