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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老板未履约 华工诉赔得调解

  发布时间:2011-09-16 16:08:46


日前,龙安区法院民二庭受理了5起职工状告外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经不懈努力,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职工当庭拿到了调解款,外企法定代表人和5位职工均一再向法院表示感谢。

安阳某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当地招收了百余名华工,大部分工人均为下岗职工。因业务量大,工人们经常加班,很多人在节假日也未休息过。今年,工人们因企业未足额给付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社会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等向仲裁委申请了仲裁,仲裁委仲裁裁决支持了工人们的大部分请求。后企业与工人们经过协商,又重新达成调解协议,但部分工人的协议付款期限到期后,企业仍未支付协议款项。其中的5名工人遂提起了诉讼,以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调解协议,按照仲裁裁决书履行。考虑到本案在当地影响较大,需要综合考虑外企的国际影响和当地华工的合法权益,民二庭审判员通过多种途径,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新的调解意见,并当庭执行,避免了一起极易引起不良国际影响案件的发生。

文章出处: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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