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份以来,执行局综合科按照“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做到
一、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思想素质和精神境界。在办案中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加大案件执行过程中的调解力度,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诉求事项,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多种措施并用,做到案结事了。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除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外,还需在执行案件中调动一切可协助调解的因素,尽量减少强制手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