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至4月13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对全省161个基层法院进行了评议。
近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以“人民群众对基层法院工作满意度专项调查报告”的形式公布了全省公众对当地基层法院执法满意度调查结果。龙安法院总体工作和院长工作评价分别以90.2分和93.2分的成绩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5名,全市法院第2名。调查结果显示,我省人民群众对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满意度平均为86.7分,对院长工作评价为90.3分,各基层法院满意度最高分与最低分极差为15.4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超过90分的基层法院有15个,占所有法院数量的9.3%。
龙安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院党组在审视成绩的同时,不骄不躁,冷静思考,更多的去考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针对调查报告中分析出的全省基层法院存在的共性问题,龙安法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深刻剖析其存在的原因。一是仍有个别干警工作中方法简单,工作不主动,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二是人民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法院职能作用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三是违规办案、执法不公现象还没有根本消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四是自身宣传跟不上,致使普通群众对法院的认知、认同有限。此次调查中,调查对象涵盖了普通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基层组织人员、企业负责人等,各类受访者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存在很大差异,普通群众的满意度最低,如何提升普通群众的满意度应是今后工作的重点,需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后,龙安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此次专项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传达了院专题党组会议精神,要求全院上下要紧密结合当前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五除”专项活动,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对报告中指出的共性问题查摆对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改进工作理念,大力戒除“骄横、冷漠、懈怠、私情、贪腐”五种不良现象,彻底整改司法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政法干警驻村宣传工作,加大法院自身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努力提升普通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