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2011年第一次常规案件评查活动结束后,龙安法院对该院案件评查结果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该院通过一系列积极举措,将案件评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全方位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建立评查结果通报制度。2011年4月6日,龙安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发布了《2011年第一次常规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将案件承办人、得分、评定档次及评定质量等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是加强学习,明确案件评查相关标准和要求。龙安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搜集整理了一整套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学习资料,如《案件评查计分标准》、《关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向各业务庭发放,做到人手一册;便于业务庭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有章可循、明确具体要求。
三是积极整改。认真消除已评查出来的案件质量瑕疵,并在以后的案件中杜绝出现类似问题,逐步从整体上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