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法院少年庭为防止各种矛盾纠纷扩大化,促进社会和谐,始终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前沿化,以此为本,积极走社区、进家庭,加强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缓刑犯的回访帮教,引导其回归社会,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
2010年11月24日上午,由龙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王志刚带队,少年庭一行三人,来到因故意伤害而被判处缓刑的罪犯程某家,对其进行帮教。罪犯程某因琐事与邻居产生纠纷随而发生厮打造成邻居轻伤。为了帮助程某在缓刑期间能够与邻居和谐相处,知法守法,王志刚等三人到达地点后,把邻居也叫到一起,一边悉心帮教,宣传法律法规:一边排解矛盾,化解双方旧怨,最后使双方握手言和,书写了远亲不如近邻的和谐曲。当他们离开时,罪犯程某表示,她回来后,一直不知该如何在以后的生活中与邻居相处,不好意思见邻居。谢谢王法官一行,让她走出了阴影,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今后一定学法、守法,做一个守法公民报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