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安区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动区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企业之间的商事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煤业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总金额472000元。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供货义务,并且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但被告尚欠货款412000元迟迟未能支付。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损失。
案件材料递交法院后,立案人员认真询问了解案情,发现虽然案涉标的金额较大,但案件事实清楚。为实质性化解企业纠纷,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委托至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综治中心受理案件后,委派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两家企业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了解到原告企业资金周转紧张,这笔长期拖欠的货款已经严重影响其原材料采购和员工工资发放,急需回笼货款维持经营;被告并非恶意拖欠,作为大型国企,内部付款审批有着严格的财务制度,调解文书中出现“利息”“违约金”字样会导致审批流程无法通过,款项支付会进一步拖延,其受内部财务制度约束,难以一次性结清全部款项。调解员立足两家企业经营实际,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客观分析企业现状,引导其理性看待风险,适当调整诉求。经过多轮协商疏导,双方的心结逐步解开,法院出具调解书,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顺利化解,既切实保障小微企业合法债权,又充分兼顾国企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判决生效后回款周期漫长的困境。下一步,龙安区法院将持续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动调解优势,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辖区营商环境稳定筑牢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