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官司赢了还要再等执行,没想到这么快钱就拿到手了!”收到全部补偿款的张某难掩激动。8月24日,张某专程来到龙安法院,将两面锦旗分别送到了副院长陈文馨和执行事务中心干警黄培松手中——“执法如山扶正义 为民解忧暖人心”“案结事了效果好 执前督促显神威”。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这两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是对龙安法院“临执督促”机制成效的生动注脚。
龙安法院通过发挥“临执督促”机制,在执行立案前便促成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所涉案款全额到账,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案结执了”的司法温度。
案情简介
张某与某行政机关存在长期劳动关系,后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义务人应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等共计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为早日实现其合法权益,向龙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结执了效果
龙安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没有“一立了之”,而是迅速启动“临执督促”机制,向义务人送达《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书面告知迟延履行利息、纳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后果,帮助义务人算清“经济账”“信用账”“法律账”。同时,针对义务人作为机关单位、资金拨付须经严格审批的实际困难,法院同步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实时跟进审批进展,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并释明程序节点,既消除申请人顾虑,又为义务人争取合理履行限期。
在法院督促与义务人主动履行的“双向奔赴”下,2026年8月8日,张某如数收到全部款项,比义务人原承诺时间提前了20多天。该案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即全额履行完毕,申请人零成本兑现权益,义务人避免了执行费用和信用惩戒,真正实现了双赢。
主要做法
一是精准研判“把准脉”。收到申请材料后,执行干警没有机械立案,而是主动电话沟通,精准识别出义务人“非恶意拖欠、系资金审批程序复杂”这一关键症结,为靶向施策奠定基础。
二是执前督促“亮底线”。依法向义务人送达告知书,让义务人充分认清进入执行程序将面临的经济成本、信用惩戒乃至法律责任,促使其从“被动等待审批”转向“主动协调推进”。
三是持续跟进“促闭环”。案款到账前,法院全程跟踪资金审批及拨付进度,最终比义务人最初承诺的时间提前20多天全额履行完毕,实现“未立案、先履行”的最佳效果。
典型意义
当被执行人为机关单位时,履行的梗阻往往不在于“不愿”,而在于“不能”。资金审批程序复杂、跨部门协调周期长,是这类主体的客观现实,也是导致申请人“等不及”、法院“推不动”的深层原因。面对这一困境,“临执督促”机制精准发力,通过精准研判找准症结、书面督促亮明底线、双向沟通架设桥梁、全程跟进推进落地,以协商督促代替强制对抗,用“柔性手段”实现“刚性效果”。这一做法跳出了“立归立、执归执”的固有框架,为同类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内部审批流程主体的案件化解,提供了一条可参考路径。
案结并非终点,执了才是目的。龙安法院将持续深化“临执督促”机制,推动更多纠纷在执行立案前实质性化解,让公平正义加速抵达群众心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