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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团 参与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0-10-20 07:57:45


为切实加强司法公正,落实审判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龙安区人民法院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试点活动,认真探索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工作机制。20101018日上午九时,龙安区法院邀请9名人员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了原告韩某与被告安阳市某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理。

为使这次庭审活动达到推动司法民主、群众参与、监督审判的效果,主审法官在庭前结合案件基本情况向陪审团成员详细讲解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民事诉讼法关于事实认定以及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和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了庭审的预期效果和顺利进行。休庭后,陪审团成员对案件的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向合议庭进行了提交。

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审判工作,这些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众组成陪审团代表群众意愿,直接参与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当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建议,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体现了司法为民。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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