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执行公开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拨付案外人公示(付克丰)

发布时间:2026-07-21 16:00:03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

备注

 

(2026)豫0506执701号

 

安阳市丰顺物流有限公司

 

  

付克丰

 

陈玉柱

 

4338

 

申请人公司账户注销,无法支付,转至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

 

段兰慧

 

0372-2097040

   

3天

 

1、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次日起算;

2、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承办法官联系电话或直接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3、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审批发放。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0390512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