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打击拒执犯罪,对一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再掌握了其犯罪证据后,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上网追讨,并刑事拘留,从而促使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还款义务,一起拖了七年之久的退赔诈骗纠纷案件亦圆满结案。
2002年9月,被告人刘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刑事拘留。2003年8月被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14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环节,由于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期间,无执行能力和可供执行财产。2006年7月,在被执行人刑满释放后,执行干警不辞劳苦数次前往刘某住处,找到被执行人刘某,通过做工作,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随后刘某并未按协议执行,且长期在外躲避。
之后,虽然办理该案的执行人员几易其人,但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对案件的执行。2009年2月,龙安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刘震接手了该案,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刘某,将其带到了法院,在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刘某当场写下保证,承诺还款,然而却再次踪影全无。面对申请人焦急的目光,刘震并不气馁,为了彻底查清刘某的财产情况,他们先后到房产和金融部门查找线索。几经周折,终于查到刘某曾于2001年2月14日,即再次向法院写出保证后的次日及第三日,先后四次将其在某储蓄银行的存款全部取尽的事实。经收集材料,调查核实,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终将刘某抓获并刑事拘留。期间,刘震继续通过被执行人刘某的家人做思想工作,刘某对自已的过错行为也深感悔悟,其家人有感于法律的威慑,为减轻对刘某的刑罚, 2010年10月12日,主动来到法院,一次性将应退赔款项全部还清,该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