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赢了,没想到赔偿款这么快就拿到手了,不用再重新申请跑执行,法院的服务太贴心了、太到位了!”近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办结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胜诉当事人李某某在收到赔偿款后,对法院的快捷高效办执结案件连连称赞。这起案件的顺利履行,是该院深入践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结执了”工作理念,通过“判后主动督促”机制,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的生动缩影。
一纸调解书,如何避免“执行难”
这起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2024年12月,原告李某某骑行电动车时,与被告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某将张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该院速裁法官王慧娟依法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4月22日,民事调解书正式生效。通常情况下案件生效后,如果义务方不主动履行,权利方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消耗了司法资源。如何让一纸“生效文书”真正变成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
承办法官根据“案结执了”工作要求,在案件生效当日就及时向当事人释明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自动履行的积极意义,保险公司代理人当即表示会按照调解协议内容积极履行义务,但保险公司需要走完理赔流程后才能将钱款支付到位,当事人仍需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主动向前一步,打通履行“最后一公里”
为从源头减少“执行难”,避免案件“一判了之”“一调了之”,承办法官积极落实“裁判生效后主动跟进、全流程督促履行”工作要求,根据案件履行期限再次进行了节点督促。
5月9日,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一张网”系统,主动拨通了保险公司代理人的电话。“您好,这里是龙安区法院。关于李某某诉贵公司的交通事故赔偿案,调解书约定的赔偿款履行期限即将届满,特向您提醒并督促及时履行......”
面对法院的主动跟进回访,保险公司代理人向法院反馈了案件履行情况,保险公司已于近日通过银行卡向当事人转账,并提供了相关转账记录,现此案经法院督促提示后已全部履行完毕。
“案结执了”见实效,司法为民有温度
看似简单的督促回访电话,背后是该院“案结执了”工作理念的深刻实践。这一电话跟踪确保了生效调解案件的后续履行到位,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有效防止了当事人因不了解流程或心存侥幸而拖延履行,避免了衍生新的执行案件,让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兑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通过前端化解,让案件承办法官实时了解并掌握案件最新履行情况,将矛盾纠纷彻底解决在执行立案之前,提升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这起案件的高效履行,展现的是该院推进“案结执了”工作的一个普通画面。自相关机制推行以来,该院在立案阶段主动提示财产保全,在审判阶段引导达成可履行的调解协议,在裁判生效后主动跟进督促,在执行立案申请时增设“临执督促履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闭环管理模式。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当事人自动履行的自觉性,让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在“最后一公里”得到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案结执了”工作机制,以更主动的担当、更贴心的服务、更高效的举措,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与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