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拨付案外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6 17:22:21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

备注


(2026)豫0506执11号


安阳市龙泉化工有限公司


李丹、吴凡、杜玉凤

河南叠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国超


5506元及税费48180元

因拍卖房屋产生的辅拍费及购买人代被执行人交纳的税费

宋子晶


0372-2097109


3天

 

1、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次日起算;

2、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承办法官联系电话或直接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3、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审批发放。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9408477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