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过程中,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主动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委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旁听。
2010年9月13日,我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担当评委,在本院开展了一次庭审观摩活动。这次庭审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盗窃一案,由刑庭庭长张琰成主审。审理查明2006年3月2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伙同张某某、马某某(二人已判刑)、孟某某(另案处理)到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三分庄村一户院内,盗窃建筑工地上使用的小泥斗、平板车等物品。经价格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1520元。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庭审中,主审法官做到了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掌握庭审节奏自如主审,法官熟练驾驭了庭审,评议代表进行了认真观摩。庭审结束后,评议代表及审判人员面对面地进行交流,对庭审的各个环节,提出自己中肯的观点、意见及建议,对提高审判人员整体水平促进很大。
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庭审观摩开庭活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有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加大案件的公开公正办理,促进司法公正,为进一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提供有效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