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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拨付案外人公示(杨之斌)

发布时间:2026-03-10 17:58:45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

备注

(2024)豫0506执恢33号

杨之斌

安阳市安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909元

被执行人安阳市安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阳市文明大道中段路南原安阳市汽车大修厂院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一拍已成交,按规定收取一定司法服务拍卖费4909元,需将辅拍费转至浙江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账户中

 

 

宋子晶

 

 

0372-2097109

 

 

3天

 

 

1、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次日起算;

2、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承办法官联系电话或直接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3、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审批发放。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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