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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拨付案外人公示(李诗锋、王青民、侯文贵)

发布时间:2026-03-06 16:35:45


案号

(2024)豫0506执1445号

案由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李诗锋、王青民、侯文贵

案外人

名称

发放金额

事由


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14993.47元

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

















承办法官

曹法官

联系电话

0372-2097042

公示期限

3天

备注


1、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次日起算;

2、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承办法官联系电话或直接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3、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审批发放。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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