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府院联动解民忧,诚信履职优营商

发布时间:2026-01-30 16:24:24




    七十多岁的杨某因区某行政单位洒水车冬季洒水结冰滑倒受伤,经龙安区法院积极调解,双方达成三万元的调解协议,但被告区某行政单位迟迟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杨某合法权益面临悬空。关键时刻,龙安区法院持续跟进、积极协调,最终推动被告单位足额给付赔偿款,让这起民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这起案例不仅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更以府院联动的实效,为优化营商环境、重塑政府公信力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

    司法赋能:筑牢诚信履约“压舱石”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而司法则是守护诚信的坚强后盾。龙安区法院陈文馨副院长亲自督办,多次联系被告单位,并积极向龙安区营商办报告、沟通此案。龙安区法院全程跟进、协调的举措,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民生权益的高度重视,更以法治力量倒逼行政机关坚守履约底线。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司法机关通过精准发力、有效联动,破解行政机关履约难题,不仅保障了个体合法权益,更向全社会传递了“有诺必践,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为政务诚信建设注入了坚实法治动能。

    诚信筑基:激活营商环境“一池水”

    政府的履约能力与诚信水平,直接决定着营商环境的成色。被告单位从逾期履责到最终足额赔付的过程中,龙安区营商办主动介入、积极督促,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政府作为营商环境的首要营造者,其每一次履约行为都在塑造市场主体的发展预期。唯有政府率先守信践诺,才能构建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为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强劲的信用动能。

    诚信建设非一日之功,营商环境优化永无止境。龙安区法院与龙安区营商办的协同实践,为府院联动推进政务诚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龙安区法院将持续以司法赋能社会诚信建设,以法治力量护航发展大局,让营商环境的沃土孕育出更多发展硕果。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115161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