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拨付案外人公示(申晓丽)
发布时间:2025-11-04 10:35:43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
备注
(2025)豫0506执1068号
申宝堂
申晓丽
霍雨佳
17100元
向被执行人申晓丽支付生活费,因其他账户均已被法院冻结,其向本院提供其儿子霍雨佳账户收取生活费
宋子晶
0372-2097109
3天
1、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次日起算;
2、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承办法官联系电话或直接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3、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审批发放。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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